近期,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堂堂所”)承接了多家*ST公司年報審計業務,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引起我會的高度重視。2021年2月24日,我會與堂堂所主任會計師吳育堂進行座談,了解相關情況,提示風險。
秘書長劉雪生、副秘書長楊梅及深圳市注協專業操守部的人員參加了座談。座談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一、2020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將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行政許可調整為事后備案管理,這是落實“放管服”改革,提升證券審計市場活力的重大舉措。堂堂所做為第一家承接上市公司年審業務的非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可以進行探索。另一方面,證券服務業務特別是上市公司審計業務具有專業性強、執業風險大、違法成本高等特點,需要具備較高專業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的會計師事務所才能勝任。會計師事務所進入資本市場執業前,要全面、深入了解資本市場法律、監管、市場主體等各方面情況,充分評估自身專業勝任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審慎承接證券服務業務。
二、嚴格做好風險評估工作。承接業務必須在充分評估事務所的人力資源配備、專業勝任能力的基礎上,評估審計風險,要充分認識執業質量是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生命線。同時在承接證券業務過程中,應密切與證監局和證交所的溝通,依法合規執行審計業務。